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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纪学习教育当铭于心、立于身、守于行

来源: 静宁县委组织部 李变变 更新于: 2025-02-12 11:27:16

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是一项经常性工作,要引导党员、干部把他律转化为自律,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则。党的纪律教育永远在路上,广大党员干部要秉持初心、久久为功,在深学、自省、笃行中铭“纪”于心、立“纪”于身、守“纪”于行,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

孜孜不倦掀起深学细悟的劲头,在学不知止中铭“纪”于心。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党纪学习教育不是“一阵风”,刮一下就停,不能“毕其功于一役”。广大党员干部要把党纪学习教育作为终生之事常抓不懈,围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重点内容“慎思之,明辨之”,“笃志不怠”下真功夫勤学、“循序渐进”下细功夫研读、“盈科后进”下苦功夫深悟,常敲思想警钟、常紧纪律之弦,在学思践悟中坚定理想信念、强化纪律意识、深化党性修养。要摒弃“小富即安”的自满情绪,避免“松松劲差不多”“缓缓劲将就过”的惫懒心理,切忌“浮光掠影”“不求甚解”的碎片化、片面性学习,把容易忽视和违反的条例理解准、把握透,实现从“知其然”到“知其所以然”的跃升,让党纪学习向深、向细、向实。

克己奉公常怀反躬自省的自觉,在防微杜渐中立“纪”于身。内无妄思,方能外无妄动。党纪学习教育旨在用严明的纪律管党治党,把铁的纪律转化为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广大党员干部要始终秉持高的标准、严的要求,以党纪为边、以党规为界,把党的纪律规矩作为立身指南,锻造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保持清正高洁的立身准则,把开展警示教育作为党性锤炼和思想洗礼的重要途径,对照“案中人”“身边事”等反面案例“揽镜自照”,从中汲取经验教训,剖析“失足”原因,让警钟长鸣“察于微”、自我革新“禁于微”,断瑕疵于“始”、治疾患于“未”,做到“惩戒于已然、防患于未然”。要时刻保持“祸患常积于忽微”的紧迫感,严格规范日常言行举止,推动形成把以权谋私、贪污腐败看成是极大的耻辱的价值追求,坚定不移把反腐败斗争向纵深推进。

勤耕不辍点燃奋楫笃行的热情,在行止有度中守“纪”于行。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引导党员、干部全面理解和执行党的纪律,在遵规守纪前提下,安心工作、放手干事、锐意进取、积极作为,创造不负人民、不负时代的业绩。只有心有所畏、行有所止,方能真正为人民干事创业。广大党员干部要对手中的权力常怀敬畏之心,始终保持“步调一致”用权为民,围绕就业、教育、医疗、住房、养老等民生热点领域,认真落实惠民助民政策,主动到基层一线听实话、察实情,在行而不辍解民忧、持之以恒纾民困的躬身实践中不断“循纪”前行。要涵养“不以己欲为欲,而以众心为心”的为民情怀,怀揣对人民群众的深情厚谊让廉洁常驻于心,以“我将无我”的干事状态将党纪学习教育的“长效热度”转化为为人民服务的“长久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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