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指出,要改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绩考核,完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分级分类考核评价体系。当前,我国已经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组织部门应当进一步压实以政绩考核助推高质量发展的政治责任,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激励干部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树导向明方向,以“精简高效”给考核“瘦身”。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不能简单以留痕多少、上报材料多少来评判工作好坏”“要控制各级开展监督检查的总量和频次,同类事项可以合并的要合并进行”。考核工作是助推高质量发展的“助力器”,若过频过繁,不但会让考核效果大打折扣,更会加重基层负担。考核工作要本着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的原则,精准科学地设置考核指标和考核内容。各地要结合自身实际,按照“干什么就考什么”的原则,变“泛化的大水漫灌”为“差异化的精准滴灌”,避免年终考核与实际工作脱节,将疲于应考转变为干事迎考,积极推动“量考”向“质考”转变。让基层干部从频繁迎检、层层考核中脱身,将更多的时间投身于主责主业,投入到服务高质量发展中。
查实绩看担当,以“群众参与”添考核“分量”。民心是最大的政治,为民造福是最重要的政绩。要把“人民”二字贯穿于政绩考核全过程、各方面,让人民群众成为考核的“评判员”。群众参与是动力亦是压力,群众评判是标尺也是鞭策,对群众意见的尊重能够强化考核的精准性,进而引导干部践行和树立正确政绩观。同时要跳出“评时”看“平时”,考核虽在年终,但不应匆匆忙忙“一锤定音”,要延伸考核“触角”,在日常工作中多下功夫,杜绝出现“考前”突击、“材料”政绩。要横跨时间轴“看清”干部,把文字材料的“所看所见”和实际“所听所闻”有效结合起来,“考”出干货,“考”准实绩,让投机者无孔可钻,让实干者脱颖而出,切实做到对被考核者负责,对党和人民负责。
鼓干劲砺动能,以“结果善用”增考核“动力”。“赏罚不明,百事不成;赏罚若明,四方可行”。考核并非“一考了之”,“考”是基础,而“用”才是关键。考评是德才衡量的标尺、工作监督的鞭策、政绩反馈的镜子,考核评价“指挥棒”,最终是要转化为选人用人的“风向标”。若出现开展考核时“脚步震天响”,结果运用时“雷声大雨点小”,会削弱考核工作的权威性和实效性,挫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建立崇尚实干、带动担当、加油鼓劲的正向激励体系,树立体现讲担当、重担当的鲜明导向。”让实干者实惠、有为者有位、出力者出彩、胜任者胜出;让不干事者退、不担当者挪、不履责者下,激活考核的正向效应,让政绩考核为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