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党纪学习教育已接近“尾声”。习近平总书记在青海考察时强调,党纪学习教育要真抓实学、善始善终,以学纪知纪明纪促进遵纪守纪执纪。广大党员干部要清醒认识到,党纪学习教育“收官”不可“收劲”、“总结”不是“终结”、“交卷”不等“交差”,要始终把党纪学习教育作为“终生课题”,坚持思想不松、标准不降、劲头不减,“常”学“长”新、“常”修“长”省、“常”学“长”用,切实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入脑入行。
坚持“常”学“长”新,筑牢思想根基。“为学之要贵在勤奋、贵在钻研、贵在有恒。”党员干部要想牢固树立纪律规矩意识,不可能通过开展一次集中性党纪学习教育就能一蹴而就、一劳永逸,要想学深悟透、内化于心,都要经过一个循序渐进、日积月累、持续不断的过程,唯有如此,才能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对党和人民的忠诚,才能在面对各种风险挑战时恪守初心,拒腐拒变。因此,广大党员干部要始终秉持“学习永无止境”的心态,要深入学习《条例》以及中央八项规定等党纪党规,原原本本学,逐字逐句悟,明确纪律红线,遵守纪律底线,始终以永远“在路上”的高度自觉,不断厚植党员干部遵规守纪、修身正己的理论底气和实践根基。
坚持“常”修“长”省,紧绷纪律之弦。“君子博学而日参省乎己,则知明而行无过矣。”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就是一个不断检视自我、修己正身的过程,领导干部只有通过不断的自我反省、自我修正,才能真正做到“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从《忏悔录》中可以看到,党员干部蜕变的根本原因,是降低了对自身的要求,在各种权利、诱惑中渐渐迷失自我。因此,广大党员干部要树立“常态化”思维,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树立闻过则改的自省心,时时、事事、处处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对照身边先进典型、对照人民群众的期盼,用“放大镜”查看正风肃纪情况,用“聚光灯”照亮自我革命实效,主动纠正思想偏差、行为偏差,练强“内无妄思”的思想定力,提升“外无妄动”的行动自觉。
坚持“常”学“长”用,锤炼务实作风。“为学之实,固在践履。”党纪学习教育能不能交出满意“答卷”,关键要看全体党员干部是否真正转变了工作作风、提升了群众满意程度、解决了基层急难愁盼。纪律规矩是规范言行的“紧箍咒”,也是担当作为的“护身符”。要把党纪学习教育与干部作风建设、干事创业、管理监督结合起来,健全容错纠错机制,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树立正确政绩观,鼓励干部到项目建设、乡村振兴、维稳信访一线建功立业,推动党员干部在遵规守纪前提下放手干事、担当作为。广大党员干部要始终站稳人民立场,把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作为党纪学习教育成效的衡量标准,主动聚焦人民所盼、事业所需、时代所唤,将党纪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为民服务的实际行动和工作实效,在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勇于担当、主动作为,用实际行动推动党纪学习教育入脑入心、常态长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