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公务员奖励规定》《甘肃省公务员及时奖励实施办法(试行)》,兰州市制定出台《兰州市公务员及时奖励操作规范(试行)》,共分为奖励对象、奖励原则、奖励等次、工作程序、审核内容、相关要求等6个部分,激励鼓舞全市公务员在推进兰州高质量发展中实干当先、奋勇争先。
突出政治引领。坚持公务员奖励工作的鲜明政治属性,聚焦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实际成效,坚决推动省、市委重点工作任务落实,做到重大战略安排部署到哪里,公务员奖励工作就跟进服务到哪里,进一步明确及时奖励工作要体现政治标准,突出功绩导向,好中选优;奖励对象要政治素质过硬、事迹生动鲜明,具有时代特性,并在单位和社会有一定影响。
围绕中心大局。把政治首位度、业绩贡献度、群众满意度作为主要衡量标准,紧扣省、市委中心工作,聚焦项目建设、产业发展、招商引资、城市运营、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开展及时奖励工作。奖励名额要向难险重岗位和基层一线倾斜,奖励对象应当是在相关工作一线直接承担工作任务的公务员、公务员集体,原则上不奖励厅局级干部,县处级干部控制在20%以内,坚决杜绝形式主义,不搞“平均主义”“大水漫灌”式普惠奖励。
坚持问题导向。针对近年来个别县区、市直部门对公务员及时奖励政策学习不深不透,存在原则把握不准、程序不够规范、奖励范围偏差等问题,将奖励程序规范为前期沟通、报送方案、审核批复、组织实施、结果备案、兑现奖励等6个步骤,并设计公务员及时奖励请示、实施方案、公示、征求意见表、奖励审批表以及填表说明等模板供参考,确保各县区、各部门严把人选推荐关、资格审查关、公开公示关,合理合规开展及时奖励工作。
营造良好氛围。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工作原则,要求各县区、各部门结合“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最美公务员”等学习宣传活动,通过召开表彰会议、个人事迹报告会、官方公众号、门户网站报道等多种形式对获奖公务员、公务员集体予以宣传,真正向先进学习、向典型靠拢、向榜样看齐,推动形成崇尚先进、见贤思齐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