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是第一个专门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中央文件,共有6个部分、17条措施,为各级党委和政府健全职业体系、加强能力建设、完善管理制度、强化激励保障,打造一支政治坚定、素质优良、敬业奉献、结构合理、群众满意的社区工作者队伍,提供了行动指南。
基层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任何一项群众性工作,都必须通过基层来落实,一旦脱离了基层、脱离了群众,基层治理工作就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社区是基层基础,连接着千家万户,社区治理成效如何,社区工作者队伍是决定性因素。新形势下,社区治理工作正从“有没有”向“好不好”转变,必须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治理的重要论述,不断健全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突出“民本位”思想,坚持专业化方向,细化科学性举措,为加强和完善社区治理提供坚实人才支撑,让党的旗帜在社区群众心目中高高飘扬,让社区成为居民最放心、最安心的港湾。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基层社会治理成效如何,基层干部是决定性因素。”作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直接执行者,社区工作者处在城区改革、发展稳定的第一线,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大局中具有重要地位,使命光荣、意义特殊、责任重大。奋进新征程,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既是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必然之举,也是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应有之义。要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按照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原则,充分考虑社区工作者的能力素质与社区发展实际、岗位职责需求的匹配度,选优配强社区党组织书记,建强社区“两委”班子,锻造政治过硬、敢于担当、善于治理、群众信任的“领头羊”。要突出“政治关”,吸收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热心为居民群众服务的人员,建立“导师帮带”“以老带新”等跟踪培养机制,持续充实社区工作者队伍,坚持“优中选优”壮大社区党组织书记、“两委”专职成员的后备“人才池”,不断优化社区工作者队伍结构。要坚持对社会工作者的严管厚爱,健全试用、管理、罢免、解聘等工作制度,因地制宜设立岗位等级序列和晋升路径,完善工资薪酬动态调整机制,落实社会福利保障和关心关爱措施,破除论资排辈的怪圈,对工作能力强、有潜力的优秀社区工作者大力褒奖、大胆使用,打破成长“天花板”,畅通职业晋升渠道,让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社区工作者晋升有空间、收入有保障、退休有所养。
基层强则国家强,基层安则天下安。社区是基层治理的基本单元,是党和政府联系、服务居民群众的“最后一百米”。要认真贯彻《意见》精神,把服务群众、造福群众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持续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纠治“指尖上的形式主义”,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巩固群众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