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渭源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刘想科主持召开县委组织部部务会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以及县委常委会会议精神,安排部署部机关党纪学习教育工作。
会议指出,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为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作出的重要举措,是党的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也是今年组织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组织部门是管党治党重要职能部门,在党纪学习教育中肩负着双重责任,要深刻认识和把握党纪学习教育重大意义,自觉对照中央精神和省市县委要求,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举措,高质量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做到走在前、作表率。
会议强调,要落实落细重点任务。突出原原本本学纪,把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贯穿党纪学习教育始终,坚持逐章逐条学,做到学懂弄通,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要突出入脑入心知纪。把党纪学习教育与自身岗位职责结合起来,推动《条例》入脑入心入行,将党纪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规范从政行为、促进中心工作的有效举措。要突出以案为鉴明纪,通过警示教育片、上级通报、典型案例,用“身边事”警醒“身边人”,让党员干部切实感受到纪法就在身边、教训就在眼前。要突出自查自纠守纪,联系自身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坚持边学习、边对照、边检视、边整改,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坚决杜绝各类违纪问题发生。
会议要求,要扎实推动取得实效。要注重融入日常、抓在经常,认真谋划安排,精心组织实施。部领导班子成员要示范带头,全体组工干部要强化纪律意识,推动党员干部高质量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持续锻造模范部门过硬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