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麦积区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着力健全完善容错纠错、能上能下、鼓励激励工作机制,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
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制定《麦积区全面深化改革容错纠错实施办法》,对在探索改革创新、推进重大项目建设、解决民生实事和乡村振兴工作中可能出现的信访举报、负面舆情等不可预知的风险因素开展事前评估,将风险预判与容错免责有机结合,推动容错纠错从“事后补救”向“事前预防”转变。对干部的失误错误进行综合分析,对急事急办、特事特办中出现的一定失误予以容错,对符合容错免责情形的从轻或减轻处罚,同时明确不予容错的红线,除政治问题、廉洁问题、违纪违法之外,将重大安全事故、重大负面舆情、重大债务问题等情况纳入不予容错的范围。对受到不实反映的干部予以澄清保护,去年以来共受理容错申请3人次,运用谈心谈话、发布公告等形式,为2名干部开展澄清公示。
畅通能上能下渠道。加强干部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坚持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专项考核、任期考核相结合的考评激励机制,既把功夫下在平时,看发展、看变化、看工作成效,又注重了解干部在完成急难险重任务、处理复杂矛盾问题、应对重大风险考验中的表现。坚持严在日常、管在经常,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纠正。完善信访举报快速核查、函询问询及时回复等制度,实事求是解决问题,既查违纪违法问题的客观事实,也查主观心态、危害程度、一贯表现等,通过全面深入的核查,做到事实清楚、问题见底、处理到位。同时畅通干部“下”的渠道,对作风漂浮、不敢动真碰硬的干部坚决调整,近2年先后调整了一些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干部。
落实激励关爱措施。全方位加强受处分干部教育管理、跟踪监督和激励关爱,引导他们放下包袱、放开手脚、轻装上阵,对被问责处分影响期满的干部,根据问题性质、动机原因、轻重程度以及后果影响和态度认识等不同情况加以分类掌握。建立受处分干部动态管理机制,定期排查各领域干部受处分情况,结合各类型干部受处分情形和个人情况,通过平时表现、年度考核、专项考察等实现综合评估,跟踪掌握思想动态、工作作风等情况,为后续培养使用打牢基础。建立教育帮带和谈心谈话制度,近3年来,区纪委监委和组织部门共开展谈心谈话632人次,分级负责开展“暖心”回访135人,帮助他们疏导负面情绪、卸下思想包袱、重树干事信心。
强化研判结果运用。根据容错纠错认定结论,对给予容错免责的干部,明确在考核评优、提拔任用、职级晋升、工资奖励等具体方面不受影响,做到真心容错、真实免责。对存在一定失误的干部,严格落实提醒、函询、诫勉等措施,对于容错从轻或减轻处理的干部,影响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干部德才素质和现实表现予以使用,对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满的干部,结合动机态度、客观条件、程序方法、性质程度、后果影响以及挽回损失六个方面,全面开展分析研判,对于品德优良、能力突出、实绩明显的,处分影响期满后该重用的仍然重用。换届以来,对影响期满的受处分干部提拔重用,对受处分免职干部重新任用,引导干部干事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