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负,顾名思义就是减轻过重的负担。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基层减负工作,通过一系列行之有效的举措破形式主义之弊、减基层负担之重。近日,中办国办印发《关于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深化拓展基层减负工作成果的又一有力举措。
近些年来,无论是在脱贫攻坚的主战场,还是在疫情防控、抢险救灾等急难险重任务一线,广大农村基层干部结合工作实际,勠力同心、实干奋进,不折不扣落实好党中央决策部署。但在一些地方,“开不完的会议、填不完的表格、迎不完的检查”屡屡存在,导致基层干部工作负荷较重,把太多的时间和精力放在了应对上,难以静下心来真正为群众办实事解民忧。
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就必须为基层减负松绑,真正让基层干部“如释重负”,在推进乡村振兴中“跑”出好成绩。
让基层干部“如释重负”,减的是不必要的负担,名目繁多的会议、过度留痕的形式主义和重复性的督查检查等等。当前,随着网络的迅速发展,注重留痕的现象普遍存在。村级党群服务中心多加挂一个牌子,就意味着多承担一份职责,牌子挂得越多,工作事务就越多,而这一切最终要靠村干部去完成,这就很难让基层治理出成效。“清理整合面向村级组织的微信工作群、政务APP,不得简单以上传工作场景截图或者录制视频等作为评价村级组织是否落实工作的依据”“党政群机构不得新设村级工作机制,不得要求专人专岗”“党政群机构不得要求村级组织对口挂牌”“凡缺乏法律法规或国务院决定等依据的证明事项,党政群机构一律不得要求村级组织出具”……《意见》明确划定红线、规范权责,传递出抓源头、促长效的鲜明导向。
基层党组织是党的神经末梢,作为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直接关系到党的方针、政策在基层开花结果,更是群众心声最直接的倾听者、困难的解决者。《意见》明确指出,力争用两年左右时间,基本实现村级组织承担的工作事务权责明晰、设立的工作机制精简高效、加挂的牌子简约明了、出具的证明依规便民,进一步把村级组织和村干部从形式主义的束缚中解脱出来,不断提高农村基层治理水平,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更加坚实的组织保证。要实现这个目标,各级各部门要多一点创新、多一点包容、多一点耐心,不再把“痕迹管理”“加挂牌子”作为考核基层是否开展此项工作、完成任务的依据,要把自己该担的职责扛起来,更不能当甩手掌柜,要常到基层一线看看、多听听真实声音、多做些科学的分析调研,多为基层提供支持,让农村基层干部能干事,干成事。
对基层干部来说,让基层干部“如释重负”,不是所有工作一减了之,减负不减担当、不减责任。“减”,是为了更好地“加”。通过减负,进一步增强基层干部干事创业的精气神,提振基层干部竞相作为的积极性。比如,虽然《意见》明确不得将村级组织作为行政执法、拆迁拆违、招商引资、安全生产等事务的责任主体。但这并不意味着村级组织对相关工作不闻不问,置之不理。现实中,邻里纠纷、土地纠纷、安全生产等等,很多问题错综复杂,这就需要上级部门、村级组织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协同发力,千方百计解难题,办实事,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任在基层,各地区各部门要持续深化拓展为基层减负成果,通过减负真正把农村基层干部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桎梏中解脱出来,把广大农村基层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激发出来,更好地干事创业、更好地服务基层这片热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