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兰州新区按照“总量管控、参照管理、交流畅通”的思路,创新开展以“管理机构改革、全员聘用制、全员绩效考核、全员绩效工资”为主要内容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实现了人员管理由“身份管理”到“岗位管理”的深度转变。
一是发挥政策优势体现“最大化”。始终把深化人事制度改革与新区发展实际结合起来,认真落实国家、省上关于支持兰州新区高质量发展的系列意见及相关政策,灵活运用“授予兰州新区市一级机构编制和干部人事管理权限,赋予兰州新区人才引进、培养和使用的自主权,在新区各管理机构推行机关工作人员聘用制,建立灵活多样、科学合理的薪酬待遇制度”的政策红利,对部分专业性较强的岗位和行政辅助岗位推行聘用制管理,建立了按需聘用、绩效考核、竞争上岗的人事管理机制,探索了身份管理和岗位管理并行、有效管用和充满活力结合的选人用人新模式。
二是改革激励机制把握“灵活度”。结合兰州新区实际,采取绩效工资、岗位工资、协议工资等方式,建立灵活多样、科学合理的薪酬待遇制度。按照岗位需要,打破单位性质、个人身份等制约条件,实施全员聘用制度,解决编制资源紧张和人才短缺的问题。所有工作人员均可在区内按照人岗相适、双向选择的方式选择意向岗位,在符合聘任(用)条件的基础上,构建以工作实绩为导向,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升能降、待遇能高能低的激励奖惩机制。对干部关心的身份问题,采取参照管理方式,确保干部职务升降、办理调动、退休时不受影响,解除干部后顾之忧。近三年以来,行政事业单位交流企业33人,企业交流机关45人,激活了新区建设人才“蓄水池”的源头活水。
三是创新评价方式激活“能动性”。探索建立岗位工资、月绩效工资、年绩效工资和特殊奖励为主要构成的薪酬体系,在保证薪酬总量、个人基本工资大体稳定的基础上,实现以绩定薪、以效取酬,同级同岗人员绩效工资最大差距达30%,合理拉开工资分配差距,有效发挥分配激励导向作用,真正实现干部考评由“主观评价”向“数据考核”转变。同时,强化考核结果应用,将考核排名作为干部提拔使用、评先评优的重要参考依据,考核排名在同级末位的,通过调整岗位、解聘职务、降级(职)使用、降低绩效工资标准等途径,解决干好干坏一个样,收入“能升不能降”、职位“能上不能下”、干部“能进不能出”等问题。2019年以来,对考核成绩靠前的22个先进集体和106名优秀干部推选表彰,对391名干部提拔重用,对月度考核成绩连续6个月以上排名在同职级前三分之一的60名干部晋升工资。同时,对严重违纪、不胜任岗位、考核成绩靠后的13名工作人员予以解聘处理,对不担当、不作为、考核成绩排名靠后的231名干部调整岗位,对41名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合格)的干部取消年度绩效和各类奖金,切实以奖优罚劣的激励约束机制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动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