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乡县坚持“三个严格”,强化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全面掌握评价公务员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不断推进高素质公务员队伍建设。
严格程序步骤,确保考核工作有条不紊。严格按省州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县情实际,制定印发考核方案,明确考核范围、对象及原则。组织各单位认真学习考核文件,做到读懂吃透,逐级成立考核工作专项领导小组,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严格按照个人总结、民主测评、主管领导评价、确定考核等次、公示、反馈考核结果和审核备案的程序抓好落实。考核结果确定后,按照规定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被考核人,被考核人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复核和提出申诉,保证考核程序“不走样”,确保考核工作保质保量完成。
严格审核把关,确保考核过程公正规范。严审优秀等次比例,优秀等次比例控制在参加年度考核人数的20%之内,乡镇公务员优秀等次比例控制在参加年度考核人数的25%之内,对不符合优秀比例规定的,一律不予审批优秀等次人员;严格审核培训情况,全省公务员网络培训和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考试不合格者,取消评优资格。重点审核考核意见中不定等次、不称职等考核结果的人员,主动对接纪检监察部门,按其提供的行政公职人员受处分情况为依据,确保考核结果和个人实际情况一致,坚持做到公正规范。
严格奖惩措施,确保考核结果高效运用。充分发挥年度考核的奖惩激励作用,对在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给予嘉奖,发放奖金1500元/人,对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记三等功,发放奖金3000元/人。对年度考核不称职、不定等次的公务员,取消年终考核奖金。积极引导干部转变工作作风,不断提高工作效能,并在提拔任用和评优选模中优先考虑优秀等次干部,进一步强化干部年度考核的评价功能,调动全县各级干部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