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破立并举、敢破敢立,不断冲破传统思维、破解制约瓶颈、释放改革红利,营造体制顺、机制活、人才聚、事业兴的人才发展环境。
分类评价破“四唯”。坚持在破四唯中立新标,建立了覆盖科技、教育、卫生健康、农村实用、技术技能、文化艺术、建设工程、社会工作、企业经营管理、哲学社会科学等10个领域的人才分类评价体系,引导人才“把论文写在大地上”。重点优化评价标准、改进评价方式,如在科技领域,对基础研究人才以同行学术评价为主,逐步引入省内外同行评价,突出研究能力、学术影响、学术贡献等主体评价因素;对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人才突出企业主体、市场导向,以用户评价、第三方评价和市场绩效为主,重点评价技术前沿把握、共性核心技术创新与集成、成果商品化产业化能力。
破除壁垒促“流动”。着力从制度层面打破人才地域、身份、人事关系等壁垒。出台《市属国有企业引进人才服务管理办法》,鼓励引进人才以顾问、咨询、项目合作等方式在市内柔性流动或在市属企业范围内交流使用,优秀的还可到市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从制度层面打通了企事业单位人才双向交流通道。特别是出台支持重点工业企业引才用工15项措施,将民营企业人才纳入人才流动体系,全面打破了人才身份壁垒。优化编制资源配置,建立市县两级400名的引才编制周转池,促进了市外优秀人才向我市流动。同时,组建“甘肃省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研究院和微电子产业学院”“甘肃省集成电器制造材料创新联合体”,为科技人才加速流动、一体化配置搭建了平台载体。
授权松绑激“活力”。坚决破除“官本位”“行政化”传统思维,充分下放引才权限,教育、卫生、农林、工业等11个重点领域引才权限下放到用人单位、县区及市直主管部门,充分鼓励其自主引才,用人主体引才积极性明显高涨。健全科研人员收益分配机制,允许科研单位自主使用、分配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等活动净收入,高层次人才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社会组织等兼职合法报酬归个人所有,有效促进了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优化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下放事业单位所有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认定权限,由事业单位自主择优聘用专业技术岗位人员,进一步释放了人才政策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