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登县深入贯彻落实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高度重视年轻公务员队伍源头建设,从“招得来”“靠得住”“用得好”“留得下”四个方面精准施策,不断夯实公务员队伍力量,激发公务员队伍活力。
拓宽来源渠道,确保“招得来”。坚持事业为上、依事择人,统筹运用考录、调任、选任等方式,在更大视野、更大范围发现人才,从更合适、更胜任的角度选用人才。严格落实《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意见》,充分发挥公务员考录的基础性作用,通过适当降低招考职位学历要求、放宽招考专业限制、设置一定数量面向本市户籍和“四项目”人员的岗位等方式,适当降低准入门槛、科学设置招考岗位,鼓励引导优秀年轻人才到我县建功立业。2018年以来,共招录公务员186名,占新进公务员总人数的87.7%,全县公务员职位空缺率逐年下降,2020年乡镇职位零空缺。严格执行《公务员调任规定》《公务员登记办法》,充分发挥公务员调任选任的靶向性作用,根据工作需要和岗位需求,有计划的选任了一大批群众工作经验丰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强、专业能力突出、工作表现优秀的年轻事业干部充实到全县各机关领导班子。2018年以来,共选任调任优秀年轻事业干部26名,占新进公务员总人数的12.3%,全县各机关领导班子结构不断优化,整体功能不断增强。
紧盯能力提升,确保“靠得住”。坚持目标导向、分类分级,严格落实《干部教育培训规划》,通过不同渠道、多种方式对年轻公务员进行全覆盖培训,不断提升综合素质。抓实初任培训,186名新录用公务员全员参加省市举办的初任培训班,引导年轻公务员筑牢信仰之基、强化能力之基,走好入职的第一步;32名试用期满到村任职的选调生实施领导干部1对1“传帮带”制度,让领导干部成为选调生政治思想的引路人、干事创业的辅导员、疑难困惑的解扣人。改进任职培训,2018年以来,先后举办6期业务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围绕县域经济发展、文明城市创建、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内容,选调300名不同类别、不同岗位、不同层次的优秀年轻公务员参加,进一步提升年轻公务员业务素质和履职能力。注重实践锻炼,常态化推进年轻公务员赴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和项目招商等一线锻炼。2018年以来,先后选派6名优秀年轻公务员到天津市宝坻区挂职锻炼,累计下派84名年轻公务员到贫困村开展帮扶工作,选调34名年轻公务员到县直部门和乡镇之间轮岗交流,不断提升年轻公务员推动改革发展、解决实际问题、处理复杂矛盾和做群众工作的能力。
树立鲜明导向,确保“用得好”。坚持“政治上关心、工作上支持”,落实“好干部标准”,大力选拔优秀年轻干部。通过干部调研、巡视巡察、干部考核等渠道,全面了解年轻公务员道德品行、工作业绩、群众口碑。对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文明城市创建、信访维稳、重大项目建设一线扎实苦干、敬业奉献、实绩突出的优秀年轻公务员,纳入到优秀年轻干部后备库,重点培养、跟踪培养。对各方面条件成熟的,破除论资排辈、平衡照顾、求全责备的思想,打破隐形台阶,优先选拔到重要关键岗位或晋升职级。2019年以来,先后选拔重用优秀年轻公务员36名,占提拔干部总人数的36%;累计晋升职级462人次,占晋升总人数的28%,有效拓展年轻公务员发展空间。同时,健全容错纠错机制,注意保护干部担当作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对干部的失误错误,结合客观条件、程序方法、性质程度、后果影响等情况综合分析研判,按照“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该容错的大胆容错,该补救的及时补救,切实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改革创新者撑腰鼓劲。
激励约束并重,确保“留得下”。坚持“工作上支持、管理上严格”,注重在政策上倾斜、物质上激励、环境上改变,积极营造拴心留人的良好环境。健全考核评价体系,改进年度考核、强化平时考核、注重专项考核,不断完善考核内容,合理设定考核指标,全面准确考核公务员德、能、勤、绩、廉方面的表现。2020年评定优秀等次公务员251名,其中年轻公务员68名,占优秀等次总人数的27%。按照《公务员奖励规定》,及时对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人员颁发奖章、发放奖金,极大的增强了年轻公务员的获得感、荣誉感、存在感;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考核结果作为公务员选拔任用、评先奖优的重要依据,进一步坚定了做好工作的信心,激发了干好工作的动力。同时,在待遇上倾斜,全方位落实公务员工资福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乡镇补贴、岗位津贴、交通补贴和各类奖金,落实好公务员体检、年休假等制度,努力解决好生活方面的困难。严格执行新录用公务员最低服务年限制度,明确新录用的乡镇公务员5年内不得交流到上级机关,稳定基层公务员队伍。规范全县公务员借调,清退违规借调人员,保证基层干部队伍工作力量。改进遴选报名推荐工作,发挥好组织把关作用,处理好为上级机关输送优秀人才和给基层保留骨干的关系,合理推动基层公务员向省市机关流动。